婚姻制度体现的社会不信任

本文没有意义。

婚姻,信任还是怀疑

“婚姻”在人们看来是一种信任的体现,是两个人对彼此关系的最高声明,千百年来受尽了歌颂。但同时无可否认的是,“婚姻”是一种对“不信任”的强制破除,这“不信任”未必发生在两人内部,更多的是来自他人与社会。

婚姻是一种关系的声明与担保,与签字画押加抵押并无二致。正如那一条段子所说:一对小夫妻信奉“结婚证只在离婚时有用”,于是领证后就把结婚证付之一炬,结果在买房、办准生证等等时傻眼了。在这个段子中,“结婚证”是“婚姻”的一种具化,如果把“烧掉结婚证”换成“没有结婚”,剧情也大致相当。

结婚证,或者它所代表的婚姻关系在这里就是一种契约,对双方责任的保证。如果没有结婚,双方可能无法确信对方会担负起作为婚姻一方的责任,但社会一定不会相信他们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。而有了婚姻关系,事情则不同了:如果违反职责,社会可以光明正大地处罚违约方,当事人本身也会更加放心。

两个人之间的关系、信任与否不是本文的主要内容,本文重点所要揭发的,是社会或者第三人对于个体深深的不信任。

不信任,固有的属性

上文说到,如果没有一种契约的担保,社会一定不会信任诸如婚姻这类的关系。社会对个人的信任的缺乏,是一种固有的属性。

归根溯源,这还是来自人类思维的不透明性。如果你看过《三体》系列,那一定会记得里面的“面壁计划”:三体人能够探知地球上一切空间,但就是无法捕获人的心理活动。对于我们来说一样如此,虽然我们在感知他人情感方面完爆三体人,能够一定程度上推测他人的心思,但是谁能做出肯定的判断?

因此,注定我们不可能对一个/一对陌生人投去无限的信任,让他们无条件无担保地享受婚姻带来的后果。扩大而言,方方面面都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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